【圆明网】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法轮功学员李俊兰女士因给民众发“福”字,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被警察绑架,后被取保候审。二零二四年八月三日,李俊兰再被警察绑架。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,李俊兰遭柳河县法院非法庭审。近日获悉,李俊兰被非法判刑四年。
李俊兰女士今年约五十四岁,由于她坚持真善忍信仰,坚持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,长期遭中共人员骚扰、多次被绑架迫害。
李俊兰遭中共迫害事实简述
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,李俊兰因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在家中被绑架,被非法关押在通化市看守所。约于十月回家。
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下午,李俊兰被警察绑架,被非法关押在通化市长流看守所;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取保候审回家。
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上午,李俊兰因想出国打工办理出国护照时,被绑架到前进派出所,下午4点钟,国保警察高煜文和另外两个警察到李俊兰家非法抄家。李俊兰的父亲和女儿去国保要人,李俊兰6点钟回家。
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,李俊兰等法轮功学员因被电话监控、长期跟踪,被柳河县国保警察绑架,后被取保候审。
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,国保大队长姜辉一度将李俊兰扣押在国保大队非法审问、逼签字,并威胁要将她弄到洗脑班迫害。李俊兰于当天回家。
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,李俊兰去三源铺集市发福字时被三源铺堡警察绑架,被劫持到通化拘留所非法治安拘留十五天,她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七日回家。
二零二二年二月九日,李俊兰去辽宁去串门,走到梅河口二龙检查站时,上来警察检查身份证,说查特殊人员。李俊兰被梅河警察劫住,梅河警察给柳河国保警察打电话,去两个国保警察把李俊兰接回来柳河,说是:这段时间不能走,过一段时间再走。
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,李俊兰被柳河县公安局警察绑架,被劫持到通化市长流看守所,她被非法刑事拘留十四天,于十月十日回到家中。
大约一年后,二零二四年八月三日,柳河县前进派出所警察给李俊兰打电话,骗说让李俊兰去派出所去取上次她被绑架时抄走的电脑。李俊兰由女儿陪同到了派出所,警察让李俊兰的女儿先走,骗说李俊兰签完字就回去,结果李俊兰被非法扣押。然后派出所警察给李俊兰的丈夫打电话,说李俊兰被非法刑事拘留,关押在通化市长流看守所。八月二十三日,李俊兰的父亲去前进派出所要求放李俊兰回家,照顾生病的女儿。警察说不行,案子送到检察院了。
律师去长流看守所会见李俊兰,却被看守所拒绝。律师指出:你们是赤裸裸地在违法。看守所所长说:不是我们不让会见,是政法委不让会见。
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,柳河县法院对李俊兰非法开庭,李俊兰的女儿和妹妹出庭旁听。在法庭上,李俊兰拒绝使用法律援助律师(他们通常是为法轮功学员做有罪辩护),她为自己做无罪辩护。
公诉人称,李俊兰发的福字有“真、善、忍”字样,违法。李俊兰说:“我没有犯法,福字怎么不能发?!真、善、忍(的法理)教人做好人,有什么不好?!”李俊兰还说了很多学大法是合法的例子。法官当庭没有宣判,法院告诉家属择日听信。
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,李俊兰女儿往柳河法院打电话询问母亲李俊兰情况,柳河法院说李俊兰被判刑四年。法院不通知家属,李俊兰的女儿打电话才知道母亲被枉判。
柳河县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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